网站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党建工作 | 教学工作 | 科研工作 | 师资队伍 | 学生工作 | 场馆中心 | 工会之家 | 学院风采 
文章内容页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>>场馆中心>>管理制度>>正文
哈尔滨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操训练馆管理制度(入馆需知)
2018-10-09 16:33  

一、体操馆是体科院进行体操教学训练的场所,遵守入馆规定,维护和保持馆内环境卫生是每个工作人员、教师、学生和宾客的应尽责任与义务。

二、入馆需知是进馆之前必读的,进入馆内我们认为你已经了解并同意履行相关的规章制度了,如有异议请您提前向我们的管理人员提出。

三、体操馆的主要工作是进行体育课的教学,一切要服从授课的需要,与本次课堂教学无关人员(学生)禁止入内,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任何影响教学的人和事,将其清除出馆。

四、进入体操馆内,必须换上干净的体操运动鞋和相应的服装,换下的鞋放在馆门口指定位置上,不得带入馆内,离馆时,也应该在馆门口换鞋退场。

五、体操馆内的许多专用器材设施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,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,擅自使用造成后果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六、保持馆内卫生,馆内禁止吸烟,吃带皮食物,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,禁止在墙面、地面、桌椅上刻划、涂写。

七、要注意文明礼貌,不要在馆内大声喧哗、打闹、追逐。爱护馆内器材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
八、馆内严格按公布的时间,进行教学、训练开放。为保证教学,上课期间无课学生不得进入馆内,下课学生也不得在馆内逗留。非开放时间任何人不得进入馆内开放时间另见通知。

九、本馆如有租借或移做它用时,需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,同意后方可入馆使用。

十、对违反制度的学生(人员)体科院有相应处罚的权力。

关闭窗口

松北校区: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:150025 电话:88060584 备案号:黑ICP备05006819号